雖然沒經過調查,但對該文提出的“這些辦事處的所謂辦事究竟辦的是什麼事,在它們身後是否隱藏著如‘駐京辦’一樣‘跑部錢進’的潛在功能”疑問,幾乎可以武斷地給出肯定的回答:所有的“駐×辦”,其功能都跟“駐京辦”一樣。
  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,在很長一段時期里,下級想爭取一個什麼項目,如果只是按規定走程序,往往都不會如願以償,一旦跟上級領導保持密切聯繫,就會有神奇的效果,不僅可以順利拿到項目,而且還能贏得上級領導的欣賞,為自己的升遷創造良好的條件。至於自己和家人順便沾些光,嘿嘿,那就是小意思啦。
  因此,只要上級領導的權力存在尋租空間,“駐×辦”就有生存的理由。即使某些“駐×辦”在輿論的關註下被撤銷了,但撤銷的只是“駐×辦”的牌子,當地的“駐×辦”完全可以不掛牌子進行“無照經營”。反正“三公”經費至今還沒有要求詳細公佈,這部分開支當然可以名正言順地歸入“其他開支”之中。
  真要撤銷“駐×辦”,還得有三手:一個是把不該上級掌握的審批權力還給下級;另一個是把上級應有的權力關進密不透風的籠子里,讓每一次權力運行都能做到公開公平公正;第三個是依法對那些膽敢營私舞弊的人嚴懲不貸。此外,作為媒體,與其關註“駐×辦”為何不撤銷,不如盯緊政府出台的每一項決策,尤其是那些跟廣大公眾既密切相關又有諸多疑惑的政策,還必須拿出死磕的勁頭。這樣做,不僅是履職盡責的一種表現,而且也有利於推動社會進步。□尹敏  (原標題:堵住權力尋租空間比撤“駐×辦”要緊 ——— 回應昨天南都短評《番禺“駐穗辦”撤銷,“駐×辦”迷霧未散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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